崇信县:精准实施“八个一批” 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 时间:2024-04-1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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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崇信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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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崇信县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有关通知要求,把收入作为准确掌握衡量脱贫人口生活水平、反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最核心、最基础的指标,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精准实施“八个一批”,不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发展产业带动一批。

出台《崇信县农业产业扶持办法》《崇信县产业发展联农带农管理办法》,严守“产业占比达到60%,非贫困村占比不得超过30%,15项负面清单”,精准编制2024年第一、二批项目计划78项1.62亿元。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联农带农机制,引导经营主体与脱贫人口通过订单生产、托管代养、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切实将农民深度嵌入产业链,让广大群众更多分享增值收益,形成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

提升技能就业一批。

印发《崇信县职业技能培训暨重点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按照“培训一人、输转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目标,持续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平凉红牛、生猪、优质苹果、设施蔬菜、绿色建材及制造、文旅康养、生态环境八大重点产业链建设和产业布局,年内计划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和重点产业链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促进产业链和职业技能培训相互联结,有效提升全县劳动力素质和水平,就业能力大幅提升。

就地输转吸纳一批。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重点项目建设、联农带农产业发展和崇信县叶润食品产业有限公司、甘肃雨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县内企业用工上,建立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与政策支持挂钩机制,助力脱贫群众增收,确保“崇人崇用”。扩大乡村就业工厂认定规模,引导具备产业升级条件的帮扶车间发展为中小企业,吸纳或带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围绕争创2个省级、8个市级和10个县级“和美乡村”建设,安排以工代赈项目397万元,优先安排脱贫劳动力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就近、就地就业。

外出劳务输出一批。

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稳定,有输转意愿的劳动力应转尽转、应输尽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积极组织劳务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广泛收集发布县内外用工企业招聘信息为外出务工牵线搭桥,拓展务工渠道。加大“点对点”组织输转力度,通过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包专列包车等优惠措施“一站式”护送脱贫劳动力从“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无缝衔接,帮助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和外出就业。目前已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1.6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0.85万人,外出务工已成为群众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

自主创业消化一批。

深入实施“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建成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4个,吸引有能力的返乡回流人群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稳岗就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引导群众树立自强意识、增强发展愿望,从“要我发展”转向“我要发展”。

盘活资源嵌入一批。

按照《崇信县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方案》要求,盘活各类资源要素。对闲置资产重新确定承接经营主体,规范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入股协议,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充分发挥项目资产效益。支持脱贫人口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合作、入股等方式参与土地开发经营,建立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围绕全县“牛、果、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健全完善综合管理体系,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不断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开发公岗安排一批。

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目重要举措,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科学合理、总量控制”的原则,优先选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口、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重病人员家庭成员和易地扶贫搬迁等群体倾斜,帮助这些弱势群体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坚定信心,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兜底救助保障一批。

全面履行巩固成果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衔接配套、规范完善的兜底保障政策体系。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持续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崇信”工程建设,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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