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凉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接受全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更好、更精确、更主动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会议、文件、政务信息和互联网等方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上报省乡村振兴局信息55条,向平凉门户网站推送信息17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乡村振兴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平凉市乡村振兴局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做强传统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微信公众号运维,建立信息报送、内容编辑、审核发布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在网站新开设“乡村振兴进展”及“防返贫监测”子栏目2个,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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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的差距,一是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优化;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三是政民互动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深入解读,不断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和我局网站,提供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等功能,拓宽公众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