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十项举措”助力甘肃打造“五个乡村”

  • 时间:2022-04-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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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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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市“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天津市着力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助力结对地区通过乡村治理带动乡村建设发展。日前,市合作交流办印发了实施助力甘肃省乡村振兴示范村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十项措施,进一步深化结对地区百村振兴计划,持续提升甘肃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基层治理能力,并将结合在甘肃省的实施效果,逐步推广到天津市对口支援的新疆和田地区、西藏昌都市和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

2021年天津市启动结对地区实施百村振兴计划以来,联合结对地区共同选定12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已全部制定了“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明确了要实施的重点项目,落实了资金支持、人才保障、工作重点和结对帮扶任务,建设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抓紧推进。特别是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的甘肃省,经过集中投入、合力建设,91个示范村示范效应已初步显现,截至2021年底,天津市累计投入财政帮扶资金2.95亿元、社会帮扶资金0.58亿元,村均年投入388万元;围绕规划编制、产业发展、人才培训、民生保障、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帮扶项目272个;引导22家企业到乡村振兴示范村投资,实际投资额3987万元,吸纳村民就业2474名。经过一年的建设,村民们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对示范村的发展越来越有信心。靖远县北湾镇富坪村党总支书记施万红表示:“在天津的帮扶下,我们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生活更加便利,发展路径更加清晰,就业渠道更广,群众干劲更足,生活越来越有盼头。”

此次发布的乡村治理10条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助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开展乡村治理人才选派、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助力文明乡村建设、助力文化乡村建设、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平安乡村建设、助力健康乡村建设和加强典型经验推广等,指导推动全市各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发挥天津市人才、资源、体制、经验等方面优势,通过加强示范村党组织建设、复制推广天津市优秀乡村治理经验、完善村综合治理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等公益设施建设、选派天津优秀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帮扶等务实举措,支持参与甘肃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规范天津市到村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持续推进“百村振兴计划”见实绩、出实效,为助力结对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样板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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