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 保障饮水安全——创新“政府+市场+保险+农户”模式有效解决农村供水不稳定问题

  • 时间:2022-03-1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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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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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通渭县水务局制定了《通渭县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责任保险承保方案》,在全县实施农村自来水入户责任保险项目,对自然村水表井起至户内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投保,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一、高位统筹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2021年通渭县水务局针对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覆盖面广、管网破损等造成农户财产损失、涉水纠纷信访事件时有发生等实际情况,通渭县水务局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共同商讨制定了《通渭县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责任保险承保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责任保险项目,保障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费收缴。2021年1月正式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签订《通渭县农村自来水入户工程责任保险合作协议》并开展保费收缴工作。投保工作由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乡村两级组织牵头,以乡村两级组织为监督人,以用水户为被保险人,以通渭县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为投保人,在该保险项目启动实施后,投保人按用水户缴纳保险费时间顺序每半月为一个阶段分批分期向承保单位进行投保,即每月15日办理上半月缴纳保险费农户的投保、月底办理下半月缴纳保险费农户的投保,保险责任自投保之日起生效;保费每年每户15元,由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乡村两级组织督促乡村干部和水管员、水协员收缴后上缴到投保单位(通渭县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由投保单位统一进行投保。

三、完善理赔程序,加大赔付力度。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派专人查看受损情况,并按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应标准,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每户财产损失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万元。第三者财产损失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万元。2021年,共计投保农户5.3万户,缴纳保费80.1万元,已累计接到出险报案145件,已赔付案件85件、赔付金额30万元。群众水毁房屋财产信访量与往年相比降低68%。总体来看,通渭县农户自来水入户工程责任保险对于化解农村涉水纠纷、减少农户财产损失、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小保险”解决民生用水“大问题”,真正形成了保障群众最后一米的农村供水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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